2008年7月25日

[娛樂資訊] 李亞鵬回應打人事件:「我們和解了!」

李亞鵬於曼谷警局出來交代與記者衝突事件



李亞鵬在事件和解後接受訪問。

李亞鵬說話全文:強調捍家庭及女兒是他作為父親的責任

我想講一句話,作為一個人,我沒有能力制訂一個法律;作為一個人,我沒有能力影響這個社會,讓大家都來同情一個明星;但作為一個父親,我不想放棄保護女兒的權利,所以我希望大家以後在這事上,大家要有一個分寸。我在大陸一再說過我的一個原則,我的家庭和孩子, 這是我做人的一個底線。你們拍我, 我永遠都配合的,你們每個人都知道的, 對不對?不要嚇倒我的孩子。如果繼續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覺得這種互相道歉的事可能也會繼續發生,那樣的話對大家都不好,所以我也想今天在這兒藉這個機會,告訴所有的記者朋友們,就是可以拍我,可以拍我老婆,不要拍我的孩子,可以遠遠地拍,不要嚇到她。這個權利她應該有的,對不對?

李亞鵬返京回應打人事件:我們已經和解了



李亞鵬對網易娛樂表示:「打人事件已經解決了,否則不會出現在這裡,希望以後媒體不要再傷害孩子。。

李亞鵬向記者道歉和解 會對記者作出賠償 (網易娛樂) 2008-07-25

雙方互相道歉 李亞鵬賠償1萬泰銖

據知,被打的記者要求李亞鵬公開道歉,並賠償被他打爛的相機,初時李亞鵬的態度強硬不肯道歉,還否認打人,反指記者騷擾,拍照時令女兒受驚。警署內他火氣仍猛,說誰拍他的女兒他便打誰。

由於李亞鵬打人的情況有電視臺攝影隊與機場閉路電視拍下,聞風而至到機場警署的傳媒亦愈來愈多,李亞鵬知不易脫身下態度終軟化。他說會為打女人(記者)道歉,但他要求記者為嚇倒李嫣道歉,否則他不會道歉。

至晚上11時半,李亞鵬與記者在警署內已兩個多小時,守候的記者聽到警署內傳出一陣拍掌聲, 有警員說:“That's good! finish!”雙方終達成共識,和平解決事件。記者就拍照嚇倒李嫣向李亞鵬道歉,而李亞鵬亦為動粗打記者道歉。雙方互相道歉後李亞鵬跟被他掐脖踢傷的記 者握手。由於女記者的相機被李亞鵬摔壞,有一個泰國女子問該女記者相機價錢,她說約3000港元,接著該女子以相機是舊機還價一萬泰銖(約2330港 元),女記者接受賠償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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