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9日

[時事新聞] 旺角小巴為爬頭剷上行人路

小巴永遠都好趕時間咁.....


網友惡搞版

小巴永遠都好趕時間咁..... 加強對白版


小巴永遠都好趕時間咁..... 完全玩野版


新聞報道

有線新聞:小巴橫行 2009-08-10


旺角小巴為爬頭衝行人路 2死車禍現場附近 警查危駕 (明報) 2009-08-11

旺角奪命小巴意外發生不足兩個月,又有小巴罔顧安全。一輛載客紅色小巴,上周四晚(6日)在旺角洗衣街疑為貪快爬頭,竟非法駛上行人路,其間有途人經過,險象環生,爬頭過程遭其他駕駛者拍下及上載互聯網。警方懷疑該司機危險駕駛,正跟進了解,若證實有人違法將採取行動。

涉嫌危險駕駛的小巴司機,據悉原本是71號線小巴(旺角至紅磡)一名替更司機,他已因事件被辭退。他昨日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否認經常為爬頭而衝上行人路,但未有解釋違規原因。

揭發經過短片上載YouTube

揭發危險駕駛行為的,是一段長一分半鐘、名為「小巴永遠都好趕時間咁...」的YouTube短片,上周六(8日)上載至昨晚已吸引逾3.3萬人瀏覽。該短片疑由另一駕駛者以車上固定鏡頭於上周四晚上7時許拍得,片中地點為旺角洗衣街水務署辦公室對出南行線,與6月中旺角道釀成2死8傷的奪命小巴意外現場相距僅200多米。

短片中,先見到一輛載客紅巴由洗衣街快線切入慢線,到接近亞皆老街交界燈位、即水務署對開時,小巴因前面私家車及巴士需等候轉右燈號而被迫停下。此時,一輛電單車駛上行人路爬頭,紅巴疑為貪快,隨即模仿電單車同樣駛上行人路爬頭。

當時行人路上有途人

其間,行人路上正有一女途人經過,她與違法紅巴最短距離只有約兩米,情驚險。該紅巴其後估計在行人路上行駛了至少20米,越過前方一輛私家車及一輛巴士後才返回馬路及離開,其後去向不明。

記者昨到現場觀察,小巴爬頭位置是洗衣街由2線變4線之前的樽頸位,由於洗衣街轉右往亞皆老街的車較多,等轉燈的車龍往往聚在兩條線內,經常塞車。有小巴司機透露,聽過有同業為貪快,非法衝上行人路爬頭。

小巴線老闆﹕已辭退犯錯替工

港九新界公共專線小巴聯合總商會主席梁雄證實,涉非法衝行人路爬頭的紅巴,行走他有股份的71號線(紅磡至旺角),他指經了解後,涉違規的是一名替更司機。他承認這樣爬頭既非法又危險,難以接受,亦影響整條小巴線的形象,故與股東商談後,已決定不再僱用該司機。

警方發言人說,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正跟進了解有關片段,若證實有人違反交通條例,會採取適當行動。警方呼籲市民若有資料提供,可致電2773 5200。

警方補充,根據該網上片段顯示,有關小巴司機涉嫌故意在行人路上行車,這種行為可能觸犯了「危險駕駛」罪名。若首次被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2.5萬元及取消駕駛資格最少6個月。


根據其他駕駛者放上網的YouTube片段,一輛有載客的紅色小巴(圖)上周四晚沿旺角洗衣街南行時,因前方車輛「等轉燈」被迫停下,此時有一輛電單車駛上行人路「爬頭」。


見到電單車爬頭,紅色小巴亦蠢蠢欲動爬上行人路,準備開車。


紅巴突然踩油門,利用水務署門口(左方)沒有鐵欄的漏洞,非法剷上行人路以求「爬頭」,當時行人路上有途人,小巴與她最近距離疑不足兩米,險象環生。


紅巴在行人路上向前衝,記者估計它駛了近20米,越過一輛私家車及雙層巴士後才重返馬路,小巴司機卻不知道其危險行為已被其他駕駛者拍下。


發生紅巴為爬頭衝上行人路事件的一段洗衣街,因大部分路面只有兩線,致經常塞車及有人違反交通規則,像圖中一輛紅巴及私家車便疑因塞車非法停在行人斑馬線上。



紅巴剷上行人路當馬路 (太陽報) 2009-08-11

旺角道早前發生專線小巴剷上行人路奪命車禍並未令小巴司機加強警惕,近日又有紅色小巴司機為貪快鋌而走險,強行將小巴剷上行人路爬頭超車,把「行人路當馬路」,期間車身與一名途人擦身而過,更幾乎將途人撞倒,區內小巴司機透露,肇事小巴線有十六部車,過半司機為搵食而急躁駕駛。地區人士指區內交通擠塞,過往曾發生同類事件,警方及運輸署必須嚴懲違規司機及營辦商,才能有效防止意外發生。
目擊者拍短片上載互聯網

網上近日流傳一段名為「小巴永遠都好趕時間咁」的短片,片中顯示時間為本月六日晚上七時四十分左右。當時拍攝者身處洗衣街一輛車上,鄰近水務署辦事處大門,前面有數部巴士、私家車等停在交通燈前,等候左轉入亞皆老街。

未幾,鏡頭前有一輛載有乘客的紅色小巴由快線插入慢線,並企圖再扭軚駛上行人路。一輛電單車從小巴後搶先衝上行人路,繞過塞在前面的巴士直駛。紅巴眼見電單車後發先至,疑「唔執輸」強行剷上狹窄的行人路上駛前近百米。

正當小巴一半車身已剷上行人路之際,一名途人剛巧行經,小巴卻視若無睹繼續駛前,距途人最近時只有兩、三個身位。畫面此時顯示出一句「啜核」對白,「嘩…… 咩事……想點呀大佬」,盡訴途人的驚惶心情。在行人路行車的小巴續駛至燈位前的擴闊行車線位置才停下,全長約一分半鐘的短片到此完結。

涉事的紅巴是來往旺角至紅磡的71號線,涉事司機謝先生被傳媒電話查詢時,以「好忙、唔得閒」為由拒絕回答問題,但有否經常剷上行人路,他卻立即回應「梗係唔係啦!」另一同線小巴司機袁先生亦承認,如果交通擠塞,會將小巴駛上行人路,至於有否擔心撞到途人,則以「好難講」回應。

「電單車泊位都擒行人路啦」

涉事小巴線負責人梁雄謂,有關司機替工兩個月,已決定禁止他繼續駕駛該線,以免再生事端,而涉事電單車車主劉先生則指,當時將電單車借予朋友駕駛,對方不覺得是「大件事」,他更說:「電單車泊位好多時都擒上行人路啦。」在旺角區駕駛小巴多年的司機形容,71號線約有十六個司機,過半都為增加收入而衝燈。穿油站走捷徑,車速監察器長響亦不理會。                            

油尖旺區議會增選委員兼的士同業聯會主席梁紹昌批評有個別司機罔顧行人安全,為貪一時之快而違規行車,警方必須嚴懲違法司機,以防有人以身試法。警方表示,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正跟進有關片段,如證實有人違反交通條例會適當處理。運輸署發言人指,會就個案發信給有關的小巴車主及公共小巴商會,提醒司機要遵守交通規例。

法律界人士龔靜儀指出,如果司機貪一時之快而將車輛剷上行人路,便會被控危險駕駛,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罰監禁三年、罰款二萬五千元及停牌最少六個月。


電單車繞過小巴首先衝上行人路行駛。


紅色小巴爭相剷上行人路。


途人經過大叫:「嘩……咩事……想點呀大佬……」


小巴將「行人路當馬路」駛前近百米,爬頭駛過停在燈位前的巴士。

亡命小巴鏟行人路爬頭 避開塞車 險撞途人 警或檢控 (蘋果日報) 2009-08-11

近日網上流傳一段短片,一名紅色小巴司機在晚上繁忙時間,明目張膽將車鏟上旺角洗衣街行人路「爬頭」,險象環生。小巴業界估計該司機希望爭取時間「走多轉」賺錢。警方表示正跟進事件,如證實有人違反交通條例會作出檢控。

上述名為「小巴永遠都好趕時間咁」的短片,上周四在 YouTube網站被人上載,引來網友極大迴響,紛紛批評司機做法瘋狂及非常危險。影片拍攝時間為本月 6日晚上 7時 40分,地點是旺角洗衣街近亞皆老街交界。短片初段拍攝洗衣街塞車情況,其間一輛電單車駛至,司機等了數秒及回頭一望後,就鏟上左邊行人路,避開塞車直駛出亞皆老街。

跟隨電單車鏟上行人路

當時一輛小巴正在車群中,司機眼看電單車做法,也蠢蠢欲動有樣學樣,之後扭左軚將半邊車身鏟上行人路,此時剛巧有一名途人經過,司機卻視若無睹繼續在行人路行車,幸未撞到該途人。小巴之後超越數車後,左轉入亞皆老街駛往紅磡方向。

瘋狂鏟上行人路的是 71號線紅色小巴,行走旺角至紅磡。涉嫌姓謝司機接受傳媒電話查詢時否認曾駕車鏟上行人路,之後自稱「唔得閒」便匆匆收線。身兼港九新界公共專線小巴聯合總商會主席及該小巴線負責人的梁雄稱,該司機是替更司機,不明白他為何將車鏟上行人路,「即使返到站頭,都係要等 o架啦。」電單車車主劉先生則表示,當晚借了電單車予朋友,不知他有否將車駛上行人路。

的士、小巴關注權益大聯盟主席黎銘洪相信,該小巴司機鏟上行人路是因為一時心急,「可能唔想塞車慳番幾秒,走多一轉得一轉。」他指,紅色小巴司機一向多勞多得,不同專線小巴設有底薪,有司機可能貪快走多轉而走捷徑。

警方發言人表示,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正了解事件,並指鏟上行人路的小巴及電單車司機可能會干犯危險駕駛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罰款 2.5萬元及停牌至少 6個月。運輸署發言人指,會就個案發信給有關小巴車主及公共小巴商會,提醒司機遵守交通規例。

同線多「癲狗」司機

揚名洗衣街的小巴所行走的旺角弼街至黃埔新邨路線,已有二十年歷史。一名行走了該條線十多年的老手指出,鏟上壆的司機份屬替更。不過他也不諱言,行走該條線的小巴司機當中,不乏特別出位的「癲狗」,無非是為了多走幾轉掙多些錢。

司機冒險想走多轉

該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資深司機稱,洗衣街轉入亞皆老街的路面較易塞車,碰巧近水務署一段行人路路肩鋪得比較低,以便車輛出入,該處行人也不多。不過即使這樣,他仍極少聽聞有小巴司機「鏟上騎樓」爬頭,因為這樣做太危險。

小巴每更 10小時,該條路線一般每更可走 10轉,資深司機說,收入很微薄,令個別司機不惜冒險走多轉。有些司機遇上嚴重塞車,會改行砵蘭街一段,不過一旦途中壞車,就沒有同線小巴可以給乘客過車。

鏟行人路小巴司機被捕 被業界列入黑名單 永不錄用 (蘋果日報) 2009-08-12

亡命小巴在旺角洗衣街鏟上行人路爬頭的短片在網上熱爆,這位「好趕時間」的 54歲小巴司機昨日因涉嫌危險駕駛被警方正式拘捕,他同時被有關小巴商列入黑名單,不能再駕駛該路線的小巴。

小巴司機的亡命駕駛行為被隨後一輛私家車內攝錄機拍下,並以「小巴永遠都好趕時間咁」的標題上載至 YouTube網站,引起網民嘩然,截至昨晚已吸引逾 68,000人瀏覽。
電單車司機自首

事發於上周四晚上 7時 40分,地點為洗衣街近亞皆老街交界。短片一開始便看見紅色小巴高速由右線切線入最左行車線,之後交通出現阻塞,小巴等候期間,一輛電單車從後駛至,並鏟上左邊行人路越過小巴爬頭。車身龐大的小巴在電單車成功爬頭後,竟然也同樣鏟上行人路,在行人路上超越幾輛前車,左轉入亞皆老街。

警方發言人昨表示,經調查後,昨日上午於旺角拘捕一名 54歲的小巴司機,一名 42歲的電單車司機則在昨日下午到警署自首,兩人俱因涉嫌危險駕駛被捕,獲准保釋候查, 9月下旬須返警署報到。

根據法例,危險駕駛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罰款 25,000元及監禁 3年,首次定罪可被停牌至少半年,重犯可被停牌至少 18個月,同時在違例駕駛記分制下扣 10分,並強制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小巴商劃清界線

小巴司機駕駛的是 71號線旺角至紅磡的紅色小巴,身兼港九新界公共專線小巴聯合總商會主席及該小巴線負責人的梁雄昨表示,肇事司機屬替更司機,原本的正更司機因為生病,自行找這名司機替更,肇事司機與他們並無合約或僱傭關係。他們已將該名司機列入黑名單,並要求司機不可再找他替更。

話你知

網片夠清晰 可成檢控證據 (明報) 2009-08-11

一套YouTube短片,揭發有紅色小巴涉非法衝上行人路爬頭,究竟這類「來歷不明」影片,可否成為警方檢控違法司機的證據?大律師陸偉雄指若影片質素佳,應可成為檢控證據,但仍要考慮一些因素。

須證明事發時地人

他舉例說,除了車牌號碼,網上影片能否清晰證明事發地點及時間?能否攝得司機樣貌?這些資料都是檢控關鍵,因同一輛小巴可能分別由多名司機駕駛,若未能證實駕駛者身分,便難以檢控。最理想的,當然是有人證去幫助控方。

他補充,若司機因網上影片被控,他亦有權質疑影片的真偽或準確性,但也要拿出理據。

「條路完全冇欄杆」 (太陽報) 2009-08-11

發生小巴剷上行人路行車的旺角洗衣街東行近水務署一段路,除在旺角道交界交通燈位設有路邊欄杆外,往至亞皆老街的百多米行人道,均沒有架上欄杆,造成今次有小巴違例。該段路因通往水務署辦事處,在日間行人眾多,行經的市民說「無遮無掩無圍欄」,應該及早改善以策安全。

駛經旺角車輛常衝燈

居住在旺角區的陳女士稱,洗衣街介乎太子道及亞皆老街一帶屬旺角較繁忙的街道,經常塞車,特別是下班時段更擠得水洩不通。她說未目睹有車輛因太塞車需繞上行人路行車,但認為此舉十分離譜:「呢條路完全冇欄杆,如果有咁樣嘅事行人會好危險,政府應加裝圍欄以防有車利用行人路爬頭,途人就行得安心啲。」她又稱,有不少駛經旺角區的車輛會時常衝燈,因此過馬路時會特別小心。

另外,有駕車者形容進入旺角區就感到頭痛,除交通混亂人車爭路外,幾乎每隔一條街就有小巴站,離站及埋站期間會造成隨後車輛擠塞,不時亦出現雙線停車情況,認為當局應該重新審視及設法改善區內交通秩序。


洗衣街近水務署辦事處一段百多米行人路並沒有裝置欄杆。


旺角區內交通車多人擠,駕駛者在該區駕車宜加倍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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