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

[時事新聞] 港女為4元的士錢拗足2小時



一名的士司機與女乘客為目的地和相差 4元的車資問題爭拗,一拗便拗了兩個多小時,結果兩敗俱傷,司機損失了營業時間,女乘客無端多付了20多元車資。不過,的士商會則認為司機有犯錯之嫌,乘客有權控他濫收車資。

詳情請看:女乘客指的士司機行錯路拒下車 4元車資拗兩小時


的士女乘客因停車地點及車資問題拒絕落車,警員到場調停。


的士司機為停車地點與女客起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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