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5日

[淫照事件] 陳冠希就淫照案 溫哥華出庭作供第1天 全面報導



陳冠希加國作供 親口證實慾照案四女藝人身分 (ontv) 2009-02-24


陳冠希加拿大出庭作供 2009-02-24


從事發到出庭 陳冠希的這一年


陳冠希出庭 揭開5大謎團

1、照片中女主角是否女星本人?

 陳冠希在法庭上確認了4位涉案女子的名字,分別為張柏芝、鐘欣桐、陳文媛、顏穎思。

2、照片是否女星自願拍攝?

 陳冠希作供:與照片中女子的行為是她們自願,沒有採取任何強迫手段。甚至有40張不雅照是女星自行拍攝,並刻錄成光盤送給自己觀賞。

3、照片為何會從電腦中流出?

 陳冠希稱自己從未向任何人透露過他的電腦密碼。在2006年夏天,電腦送修之前,他已經把所有照片都刪除放到回收站了。陳冠希稱自己那時還不知道資料加密,或者類似回收站加密的東西,以為把文件刪除到回收站,就意味著文件已被刪除了。他認為是電腦在香港修理時,照片被非法下載了。

4、陳冠希和不雅照女星的關係?

 陳冠希稱:『我已決定不會回答與任何女士有關涉及親密性質的問題,我決心去保護無辜者,她們已受夠傷害。』他拒絕就親密關係作證,並呼籲保護相片中的女星。

5、陳冠希有無復出時間表?

 在談到過去一年生活時,陳冠希表示自己思考了很多問題,包括價值觀方面,同時他也到世界各地工作。當問到日後工作時,他說暫時沒有回香港的打算,案件完結之前也沒有考慮復出娛樂界,也沒有考慮過在北美洲發展娛樂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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